个人简介
刘延福,男,兴国县埠头乡人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、赣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律师执业证号:13607201510449287。 毕业于江西省重点高校华东交通大学,法学本科学历,法学学士学位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,2011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 毕业后曾就职于县司法局,外派至龙口镇、潋江镇任司法所工作人员,具有丰富的基层乡镇法律工作经验。 2013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,能够耐心细致的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,认真办理好每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,注重工作细节,追求精益求精。为
工作地点
主要工作区域:江西-赣州-兴国
具体办公地点:江西-赣州-兴国